日前,经茂名市委批准,茂名市纪委监委对茂名市司法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调研员李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长期借用私营企业主车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目无党纪国法,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茂名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茂名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涛开除党籍处分;由茂名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茂名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