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路桥:通报2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问题

2019-08-27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963℃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台州市路桥区纪委监委通报2起近期查处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典型问题:

1.峰江街道李蓍埭村违反招投标管理规定问题。2015年至2016年期间,李蓍埭村在原保全乡政府拆改建工程中未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擅自将合同价169.57万元(实际造价172.3871万元)的工程对外承包建设,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7月,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李加方、时任村委会主任李梅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支委李小兵、戴小平和时任村委李建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村委戴青青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时任村委李如荣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2.新桥镇原凤阳铺村在服务群众过程中违规收费问题。2014年至2018年期间,新桥镇原凤阳铺村在为非本村群众办理营业执照所需场所证明时,以租房费的名义,违规向非本村群众收取200元的盖章费,共计14800元,所得款项均存入原凤阳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帐户,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5月,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徐君华、时任党支部委员兼村监会主任徐昌正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村委会主任徐君剑(非党)受到停职六个月处理,时任文书兼出纳徐妙友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台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