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通报7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2019-09-06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098℃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切实杜绝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日前,德清县纪委监委通报了7起酒驾醉驾问题:

1.德清县三合中心学校小学部原政教主任朱国武醉酒驾车问题。2019年1月18日凌晨,朱国武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经武康街道舞阳街与新丰路交叉口处时,将车辆停靠路边并在车内休息,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德清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朱国武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2019年8月,朱国武受到开除党籍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德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宣人事科原科长孙吴俊醉酒驾车问题。2018年12月8日凌晨,孙吴俊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至武康街道英溪北路与春晖路交叉口时,发生单车交通事故,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德清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孙吴俊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2019年5月,孙吴俊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

3.莫干山镇何村村党总支委员高国斌饮酒驾车问题。2016年7月1日晚,高国斌酒后驾驶机动车行至京福线1398KM+500M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被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5月,高国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洛舍镇社会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陆晓亮饮酒驾车问题。2015年6月14日晚,陆晓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至吴兴区埭溪镇芳山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被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6月,陆晓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新市镇政府农业农村办公室工作人员王斌饮酒驾车问题。2015年8月19日晚,王斌酒后驾驶机动车行至乾元镇环城路老车站路段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被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6月,王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乾元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祝建明饮酒驾车问题。2014年8月28日晚,祝建明酒后驾驶机动车行至武康武源街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被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6月,祝建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钟管镇农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何兵饮酒驾车问题。2014年3月14日晚,何兵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至武康中兴南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被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7月,何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湖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