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吴兴: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9-09-12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149℃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和震慑作用,坚决防止“节日病”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湖州市吴兴区纪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吴兴区东林镇泉益村党支部书记沈建利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沈建利在担任泉益村党支部书记期间,用村集体资金违规购买烟、酒用于接待,共计价值人民币19242元。2019年4月,沈建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责令退赔。

2.吴兴区织里镇大河村原党总支书记吴培坤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至2016年,吴培坤在担任大河村党总支书记期间,用村集体资金违规购烟用于接待,价值人民币7160元。2019年7月,吴培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责令退赔。

3.吴兴区环渚街道邵家墩村党总支副书记刘振华、委员邵跃峰,村委委员张思等3人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11月,邵跃峰、张思违规接受评估公司老板林某的宴请,并收受林某送予的软中华香烟各一条。2017年底,刘振华、邵跃峰、张思违规接受村小队长沈某某的宴请,并收受沈某某送予的烟票各一张(可提软中华香烟两条)。2019年8月,刘振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邵跃峰、张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湖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