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绥宁县纪委将近期查处的7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1.李熙桥镇塘玄湾村原支部书记梁国云侵占、损害集体资产等问题。梁国云在担任村支部书记期间,非法占用土地开办竹木加工厂;伪造林地承包合同骗取林权证,利用职务便利低价购买村集体资产,违规获利;违反议事决策及工程验收鉴定程序,私自同意该村插家洞路桥工程改变结算方案,造成村集体资产流失30万元;违规处置三湾、庵堂桥山场等村集体资产,造成村集体重大经济损失。2019年3月,梁国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红岩镇桃坪村总支书记向有根盗伐集体林场林木问题。2006年11月至12月,向有根在红岩镇渣湾村集体山“土地场”和江坡村村民李某某等人的自留山“磨石坡”山场上超伐林木共计蓄积68.039立方米,2008年1月被县人民法院判处缓刑。2019年4月,向有根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李熙桥镇洛口山村总支副书记陶玉清、村委委员、秘书杨明敢违规收取贫困户卫生保洁保证金问题。2017年至2018年,陶玉清、杨明敢违规向贫困户保洁自愿者收取保证金0.42万元,并将其中的0.02万元据为己有。陶玉清还存在其他违纪事实。2019年5月,杨明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6月,陶玉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长铺子乡新水冲村支部书记龙开学涉嫌行贿问题。龙开学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涉嫌行贿罪。2009年6月,龙开学因犯罪情节轻微,被免于起诉。2019年5月,龙开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唐家坊镇赖梅村支部书记刘建勋、村主任陈显玖、秘书曾继胜截留挪用种养合作社补助资金问题。2017年,刘建勋、陈显玖、曾继胜从上级拨付给赖梅村丰硕生态种养专业合作社补助款4万元中截留0.4万元,作为村集体收入。2019年7月,刘建勋、陈显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曾继胜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6.县自然资源局地产事务所副所长钟科生、干部谢灵、退休干部秦裕云在办理县原农副产品公司文家寨仓库土地使用权出让时把关不严、履职不力问题。2006年至2007年,钟科生、秦裕云、谢灵在原绥宁县国土资源局任职期间,对县原农副产品公司文家寨仓库出让土地进行测绘时,违规将不在拍卖范围内、预留的公用道路511.1平方米划入《土地转让平面图》红线内,致使“和顺苑”开发商多占用原农副产品公司511.1平方米土地面积,造成集体资产和国家税费损失。2019年7月,谢灵、秦裕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钟科生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7.长铺镇第二小学出纳唐抛凤挪用学校代收款购买理财产品获利问题。2015年至2019年,唐抛凤利用职务便利,将学校代收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获利2.811万元。2019年8月,唐抛凤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规获利收缴财政。(绥宁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