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通报4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19-09-26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热度:1289℃

1、汤阴县农机管理局梁洪现等4人违规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7月,汤阴县农机管理局经时任党组书记、局长梁洪现,副局长孟祥照、王红星,副主任科员刘红喜集体研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截留201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与改革补助资金2.7万元,用于为6名技术指导员发放下乡补助。2019年6月10日,梁洪现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孟祥照、王红星、刘红喜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安阳市殷都区磊口乡上庄村党支部书记杨二生、会计杨雪坤违规套取集体资金问题。2016年至2018年期间,杨二生、杨雪坤违反《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之规定,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13笔共146964.8元,挤占救灾资金1582元,违规列支招待费等餐饮单据4笔共1040元,在修路款5870元中违规报销食品开支5400元。2019年5月7日,杨二生、杨雪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3、内黄县后河镇大柴村党支部书记王志超等3人违规发包土地问题。2009年,内黄县后河镇大柴村村“两委”干部研究,发包该村东南一宗沙地290亩(承包期15年,2009年-2024年),由7个生产小组负责发包,收款共44.7万余元,村民小组收取发包款后,部分款项用于冲抵村委会欠个人工程款,剩余款项未与村委会结算;2017年8月1日村“两委”干部未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与个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村东南另一宗沙地179亩(承包期7年,2029年1月-2036年1月),土地承包费用用于冲抵村内修排水沟所欠个人费用20.05万元。2019年6月23日,王志超、王军波、王丁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林州市开元街道下申街村第六村民小组组长刘学昌违规套取截留集体资金问题。2006年12月,刘学昌任村民小组组长期间,收取本组村民高秀芹留户款和宅基地款18000元。刘学昌将其中的11000元交纳给村委会,剩余的700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3年5月,刘学昌向村委会预借10万元现金用于支付本组村民安装天然气以及修路等工程开支,工程结束后,刘学昌未凭工程支出票据到村委会核实冲销其预借10万元的往来账务,而是将工程中的水泥用料、铲车用工以及用人等支出票据在村委会进行了报账列支。2018年1月,刘学昌以两张面额为5万元的天然气安装费发票在村委会冲销了其2013年5月预借的10万元款项。刘学昌通过重复报账列支的方式,共从下申街村委会账上套取资金40091.7元,均用于个人家庭开支。2019年6月22日,刘学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安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