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嘉兴市委批准,中共嘉兴市纪委、嘉兴市监委对嘉兴市秀洲区政协原副主席张志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张志能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受贿犯罪。
张志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嘉兴市委批准,中共嘉兴市纪委、嘉兴市监委决定给予张志能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审查调查期间,张志能在本人撰写的忏悔录中剖析,随着职务的变动与升迁而放松学习,导致理想信念逐渐丧失。心无所畏、言无所戒、行无所止,信仰上迷茫、精神上迷失、行为上失准,从而导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其表示认罪、悔罪,接受组织处理和法律惩处。
张志能简历
张志能,男,汉族,江苏常熟人,1954年4月出生,1984年1月参加工作,198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初中学历。
1984.01-1988.07 嘉兴市郊区凤桥镇经联委副主任、副业公司副经理
1988.07-1992.10 嘉兴市郊区凤桥镇副镇长
1992.10-1995.12 嘉兴市郊区余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5.12-1998.05 嘉兴市郊区余新镇党委书记
1998.05-2002.01 嘉兴市秀洲区(郊区)计经委主任、党组书记,2001.05起兼任秀洲工业区党工委书记
2002.01-2003.04 嘉兴市秀洲区发展计划与统计局局长、党组副书记,秀洲工业区党工委书记,2002.05起兼任秀洲新城管委会党委副书记
2003.04-2003.12 嘉兴市秀洲区新城管委会党委副书记,秀洲新区管委会主任,秀洲工业区党工委书记
2003.12-2005.09 嘉兴市秀洲区新城管委会党委副书记,秀洲新区管委会主任,秀洲工业区党工委书记(副县级干部)
2005.09-2007.02 嘉兴市秀洲新区管委会主任、党委书记(副县级干部)
2007.02-2012.02 嘉兴市秀洲区政协副主席
2012.02-2014.05 嘉兴市秀洲区副县级干部
2014.06 退休
2019.09 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嘉兴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