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柳州市纪委监委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融安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原局长韦汝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
韦汝江
日前,经中共柳州市委批准,柳州市纪委监委对融安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原局长韦汝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韦汝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充当涉赌等犯罪分子“保护伞”,涉嫌受贿犯罪。
韦汝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法观念淡薄,宗旨意识缺失,道德败坏,执法犯法,不知敬畏,且在十八大后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柳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韦汝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案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2019年7月23日,柳州市纪检监察部门发布通报:融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韦汝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柳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韦汝江
据融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资料显示:
韦汝江,男,壮族,1977年10月生,柳江三都人,1998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人民警察学校公安管理专业毕业。融安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原县公安局局长。
历任柳江县公安局穿山派出所副所长,柳江县公安局穿山派出所所长,柳江县公安局拉堡派出所所长,柳江县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工作分工:负责公安、司法、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消防等方面工作。分管公安局、司法局。联系法院、检察院、人武部、柳州海事局融安办事处、武警中队、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