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交通建设中心原副县级干部宋鹏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9-10-11 来源:眉山市纪委监委 热度:1000℃

日前,经眉山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市交通建设中心原副县级干部宋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宋鹏理想信念丧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规收受礼品;权力观异化,利用职权在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宋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眉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宋鹏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