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柳州市水利局副调研员、原三江县常务副县长潘义海履职不力及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问题。2016年5月,时任三江县常务副县长潘义海分管该县发展改革、住建工作后,未积极督促相关单位推进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富安小区”的建设,致使该项目无法按期完成且未追究施工方的违约责任,造成不良影响。此外,潘义海还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名产业扶贫项目工程承包商承揽项目提供帮助并收受巨额财物。2019年8月,潘义海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2.融安县长安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龙怀凌落实行政监管责任不力问题。2016年9月至2018年7月,龙怀凌分管长安镇民政工作,因指导不力、监管不严、履职不到位,导致长安镇16个村(社区)共41人在死亡后仍然领取高龄补贴,造成国家损失4.48万元。龙怀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9月,龙怀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三江县八江镇高迈村大学生村干部、主任助理、八江镇人民政府危改办工作人员杨永奎违规套取农村危改补助资金问题。2014年,杨永奎以其父亲居住房屋需实施拆旧新建和维修加固为由,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办理申报手续,先后两次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1.8万元。2019年6月,杨永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柳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