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通报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9-10-17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080℃

为深入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日前,桐庐县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桐庐县分水镇小源村原党委委员、村委主任雷立东套取资金支付招待费、土特产费用问题。2013年底,雷立东与时任小源村党委副书记陈某某、小源村报账员包某某、小源村村委聘用人员徐某某共谋,通过虚构8户农户拆猪栏补偿协议的形式,套取补助资金16.978万元。雷立东、陈某某、包某某三人将该笔补助资金用于支付2010年以来小源村产生的招待费以及购买土特产、香烟等开支。2019年7月,雷立东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2.桐庐县江南镇窄溪村前村原党支部委员徐燕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贪污问题。2013年,江南镇政府因开发赏石文化城项目,需征用窄溪村前村自然村土地,时任江南镇窄溪村前村党支部委员兼报账员徐燕南与时任江南镇规划建设办主任徐某(已另案处理)通谋后,以徐燕南父亲徐某某的名义虚构蟹塘附属物,骗取补偿金共计11.0337万元,徐燕南实际分得4.0337万元,徐某实际分得6.5万元,徐某以额外补偿的形式支付农户黄某某0.5万元。2018年3月14日,徐燕南向桐庐县纪委退缴4.0337万元。2019年8月,徐燕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桐庐县凤川街道外源村凤源党支部党员项国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套取资金另作他用问题。2013年,时任凤川街道外源村凤源党支部书记项国林将外源村凤源党支部委员项某某作为农村公路养护人员上报街道,负责上凤线道路的养护工作。但实际上凤线道路的养护工作由村保洁员负责,打入项某某账户的养护员工资作为村集体资金使用。2014年至2016年,项国林以自己签名和代签项某某名字的方式从项某某账户分多次支取道路养护工资共计人民币9900元,款项未入村账,另作他用。2019年10月,项国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杭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