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沙县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江背镇社会事务办原工作人员周才兴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国家资金收受他人贿赂问题。2013年至2017年,周才兴在江背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将国家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利息补贴12.4万元据为己有;在审核办理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违规收受他人财物5万元。2019年2月,周才兴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17.4万元,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榔梨街道高峰社区支部原书记彭智、檀木桥社区老木冲组原组长孔金龙骗取苗木移植补贴资金问题。2011年,因项目建设需要对榔梨街道檀木桥社区老木冲组土地进行征收,时任三合村支部副书记彭智、檀木桥社区老木冲组组长孔金龙通过虚造租地协议、承包合同等方式,在土地征收中分别骗取苗木移植资金18.5万元、13.6万元。2019年7月,彭智、孔金龙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均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黄花镇东塘村原支部书记兼村主任王恒军,东塘村支委委员舒应钦套取资金用于村级其他开支问题。 2017年2月,时任黄花镇东塘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王恒军、支委委员舒应钦为解决无法正常报账的开支,以舒应钦妻子的名义,虚造资料套取拆迁补偿款6万元,将其中的4.75万元用于支付村级非生产性开支。2018年12月,王恒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舒应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黄兴镇万龙村总支书记易义均、村主任盛坤、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王立明套取危改资金问题。2015年,万龙村在确定村民王某某户为危房改造补助申报对象后,发现王某某不符合危房改造申报条件,为避免该危房改造指标作废,时任万龙村支部书记易义均、支部委员盛坤、地冲组组长王立明,使用村集体在地冲组新建的“乐和堂”房屋,作为王某某危房改造项目验收房屋,并违规套取危改补助资金2万元,万龙村将该2万元用于其他用途。2019年7月,易义均、盛坤、王立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长沙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