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香港警队六日一天内爆出三名警务人员遭检控丑闻,其中一名高级督察因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正在服刑,再被揭发二零零七年在职期间,涉嫌协助及教唆一名毒贩在越南制“冰毒”,并涉提供逃避警方侦查意见,被香港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今日提堂。此外,两名旺角警署警员,涉盗取证物款项,分别被警方检控。
一名因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正在服刑的高级督察,昨日再被廉署检控。被告林冠桦,四十一岁,一九九六年加入警队任督察,其后擢升至高级督察,案发时驻守长沙湾,任调查队主管。去年六月初,他被廉署检控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罪成被判刑十一个月,现正服刑中。
消息称,廉署早前接获贪污举报,指有警务人员与毒贩有来往。廉署人员展开侦查,发现有警务人员曾在二零零七年期间,在香港教唆一名毒贩,到越南制造“冰毒”(学名甲基安非他命);并疑案件与正在服刑中的警务人员有关。
廉署人员经长时间调查,掌握可靠资料和情报,相信案件与林冠桦有关,昨日落案检控林有关两项罪名。
有关控罪指出,被告涉嫌于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至十月十七日期间,在香港协助、教唆、怂使或促致一名毒贩在越南制造“冰毒”。另一交替控罪指出,被告涉嫌于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至十月二十三日期间,故意作出失当行为,向毒贩提供有关避过警方侦查的可行措施的意见。
被告今日上午九时三十分被带往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审理。
据悉,林冠桦加入警队逾十年、屡获嘉许,却为了二万元,多次把警方内部和从法庭取得的机密资料,擅自给予建材公司东主张伟强进行民事索偿。张向廉署举报,廉署拘捕检控林有关一项藉公职作不当行为罪名,林承认控罪,去年六月初被判囚十一个月。
香港警务督察协会主席廖洁明表示,接连发生涉及警员的刑事案件,对警队形象一定有影响,大家唯有在其它多方面做得更好,挽回警队声誉和市民心中的形象。
不过,他相信案件只是个别人员的操守及心态有问题,也是由警方作出检控,显示警队内部绝不容许有人知法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