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9-11-12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热度:1145℃

1.保安乡平旺村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生财在危改工作中存在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至2017年间,保安乡平旺村在实施危改工作过程中,存在把关不严,造成违规发放韦某豪、蓝某必两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达34000元(每户17000元)。在此项工作中,平旺村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生财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7月,黄生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永安镇党委委员、妇联主席、副乡长蓝柳芬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审核不严、监督不力,永安镇永吉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黄宏、副主任韦绍宏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2012年,袁某贵户已经建成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房子,其在2015年才申请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助指标,永安镇永吉村村委主任黄宏、村委副主任韦绍宏作为房屋评定人员以及验收人员,在没有入户核实的情况下,就签字通过了袁某贵户的申请材料以及验收材料,致使袁某贵违规获得2016年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1万元,存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黄宏和韦绍宏应负直接责任。时任分管危房改造工作的副镇长蓝柳芬未能对一户一档材料进行检查,监督不到位,就在验收材料审批表上签署资金发放,导致永安镇永吉村加拉队袁某贵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而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蓝柳芬应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9年7月,蓝柳芬被诫勉谈话,黄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韦绍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都安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