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党组成员邹明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邹明勇简历
邹明勇,男,汉族,1968年2月生,四川简阳人,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2年8月至1996年12月,在内江市政府法制局工作;
1996年12月至1998年12月,在内江市政府办公室工作;
1998年12月至2000年3月,任内江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副科长;
2000年3月至2000年6月,任内江市政府信访办副主任;
2000年6月至2004年4月,任资阳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科长;
2004年4月至2004年10月,任资阳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副主任;
2004年10月至2006年10月,任资阳市交通局副局长;
2006年10月至2007年7月,任安岳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2007年7月至2010年7月,任安岳县委副书记;
2010年7月至2010年8月,任安岳县委常委,龙台发展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0年8月至2010年9月,任安岳县委副书记;
2010年9月至2014年11月,任安岳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4年11月至2014年12月,任资阳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安岳县长;
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任资阳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2015年3月至今,任资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