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公权力运行,警示教育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纪律规矩,常山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村干部违规承揽或插手本村工程典型案例。
1.青石镇飞碓村原党支部书记廖家和违规帮助亲属承揽本村工程项目问题。2015年及2016年,廖家和利用担任飞碓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违规帮助其亲属廖某某承揽飞碓村水毁防洪堤修复工程、飞碓村道路硬化工程等项目。廖家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7月,廖家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青石镇桥亭村党支部委员郑元发违规参与承揽本村工程项目问题。2015年,桥亭村道路硬化工程公开招标,郑元发事先与王某某约定,无论谁中标该工程都由王某某实施。郑元发中标后将该工程交由王某某实施,自己则帮助王某某运输砂石等。2019年1月,郑元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球川镇吴家村党支部书记林国华违规承揽本村工程项目问题。2011年,村级饮用水工程在天井坞村实施,时任天井坞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林国华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承揽该工程项目。2019年6月,林国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大桥头乡莲塘村党支部书记汪夏根违规承揽本村工程项目问题。2014年,上棚至畈里排水渠道建设工程在莲塘村实施,汪夏根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承揽该工程项目。2019年3月,汪夏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衢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