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张家界市纪委通报了4起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典型案例。
1.原市商务和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钟文平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2007年底,钟文平以其弟弟名义入干股,与他人合伙开办张家界市某某化工有限公司,其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妻任公司财务和出纳,2009至2016年,钟文平及其妻子以分红、报账等方式从公司获利24.5万元。另外,钟文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2018年10月,钟文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市城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原书记、董事长王光权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王光权先后多次与他人合伙开办公司,从事营利活动。2011年,王光权出资120万元与他人合伙创办张家界某某矿业有限公司并参与经营,次年初公司被收购,王光权持股3%。2013年3月,王光权与他人合伙创办张家界某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并参与经营,以其妻名义持股30%,经几次股份变更,王光权以其妻弟名义持股12%。2016年8月,王光权与他人合伙创办张家界某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其妻名义持股80%,且该公司实际由王光权经营管理。2013年1月,王光权因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另外,王光权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2019年10月,王光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市公安局永定分局沙堤派出所原所长罗志强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且不如实报告问题。2016年下半年,罗志强出资15万元与他人合伙购买一台二手挖机车,利用职务便利承揽工程,至2018年底,罗志强共计分红10万元。2017年初,罗志强出资17万元与他人在市城区北正街合伙经营网吧,2017年底,该网吧改为酒吧,罗志强在网吧和酒吧的经营过程中共计分红8万元。2018年5月,市公安局永定分局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罗志强故意隐瞒经商办企业事实,未如实向组织报告。另外,罗志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2019年6月,罗志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4.桑植县水利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廖怀如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且明退实不退问题。2004至2007年,廖怀如以妻子名义在桑植某某水力发电厂入股2.1万元,占股0.126%。2017年5月,桑植县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六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为在专项整治中蒙混过关,廖怀如弄虚作假,将股份虚假转让给其外甥,并在专项整治中报告“已经退出转让”。2016至2018年,廖怀如及其妻子共计分红1.68万元。2019年8月,廖怀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予以追缴。(张家界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