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宁县四方吴镇朱曹沟村原村干部张学映、张仲智、王治忠、党智魁虚报套取并私分低保资金问题。2008年至2017年,朱曹沟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学映、张仲智,村委会原主任王治忠、原村文书党智魁虚报10户低保户,套取低保资金共计208071.8元并予以私分。2019年10月31日,张学映、张仲智、王治忠、党智魁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
2.会宁县汉家岔镇王马山村党支部书记魏国在落实危房改造政策中弄虚作假问题。2016年,魏国为王马山村某户村民虚造低保身份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致使该村民违规享受补助11500元。2019年11月1日,魏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会宁县河畔镇任王家村文书张维军在低保对象认定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张维军在负责任王家村低保业务期间,因工作不认真、不细致,致使该村1户有财政供养人员家庭6人违规享受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低保金,共计6048元。2019年8月30日,张维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靖远县人社局副局长杨军平、培训股股长郑宝荣在职业技能培训资料申报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7年,杨军平、郑宝荣对靖远县鹏飞培训学校申报的新型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补贴材料审核把关不严,致使该学校虚报冒领政府补贴资金4.56万元。2019年10月25日,杨军平、郑宝荣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鹏飞培训学校负责人王银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5.靖远县永新乡二队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武清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资金、村委会原主任刘宗道挪用救灾款问题。2010年,刘武清以本人名义违规重复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000元;2008年至2015年,二队村以刘宗道其子名义申请领取救灾款4670元,用于支付村级树木浇水、垃圾清理等费用。2019年8月26日,刘武清、刘宗道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6.景泰县漫水滩乡双树村村委会主任罗维府在评定冬春生活困难救助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8年1月,罗维府在评定双树村冬春生活困难救助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将不符合享受政策的某农户评定为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补助对象,并违规发放补助资金750元。2019年8月21日,罗维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7.白银区水川镇五柳村虚列开支套取村级资金问题。2015年2月,五柳村通过虚列“2015年春节秧歌工资表”方式,套取3240元用于支付购买鞭炮、被面等费用;2015年10月,五柳村在区民政局拨付该村农村幸福互助院建设资金中,通过虚列工资方式套取项目资金1万元,用于支付村级文化活动等费用。2019年9月23日,五柳村村主任陶作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