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9-12-31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热度:1136℃

1.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蓝雄桂工作失职问题。2018年,蓝雄桂在开展脱贫摘帽“双认定”工作中,未依照脱贫摘帽相关政策要求正确履职开展工作,违反工作纪律,导致六也乡加司村韦某户出现虚假脱贫的问题,其行为已构成工作失职错误。2019年7月23日,蓝雄桂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都阳镇加城村民委主任黄品新、村党总支部副书记蓝春流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黄品新、蓝春流在配合都阳镇政府开展危房改造补助项目过程中没有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导致所负责片区农户覃某户在拥有家庭小轿车和住房稳固保障的情况下,违规获得2016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8500元,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损失。2019年9月17日,黄品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蓝春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河池市大化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