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日喀则市仲巴县委批准,仲巴县纪委监委对仲巴县吉拉乡党委原副书记、统战委员、政法委员,纳久乡郭夏寺驻寺特派机构原特派员尼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2018年12月至2019年8月期间尼玛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领取他人应得奖金用于非法活动及个人使用;挪用较大数额的灾后重建项目资金,挪用特殊群体慰问资金,并全部用于非法活动及个人使用,涉嫌挪用公款罪。
尼玛作为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目无党纪国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日喀则市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尼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