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定不移纠治“四风”,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吉安市纪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遂川县原环保局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经查,2014年至2017年,遂川县原环保局先后以值班费、加班费、交通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41.6万元。同时,该局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时任局长冯健、副局长李华平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时任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王健,法规宣教股股长、办公室主任郭烈明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经遂川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冯健、李华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健、郭烈明党内警告处分。
吉水县公安局看守所副教导员吴小强私车公养问题。经查,吴小强调离吉水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后,未将其管理的公务油卡上交,而是私自将卡带走。2018年8月至2019年2月,吴小强违规使用公务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金额共计1537.58元。经吉水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小强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上交县财政。
青原区白云山林场原场长李彬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经查,2015年4月至2017年1月,李彬在主持白云山林场工作和担任白云山林场场长期间,违规使用公款购买烟酒及在公务接待中提供烟酒。同时,李彬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经青原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吉安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