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六盘水市委批准,六盘水市纪委市监委对六盘水市水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文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文科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不力;违反组织纪律,擅自改变党组作出的重大决定,在组织约谈时,未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消费卡、加油卡、礼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生活纪律,不重视家风建设,对其子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或通过其子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文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六盘水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文科开除党籍处分;由六盘水市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李文科简历
李文科,男,白族,1961年3月生,云南大理人,大学学历,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9月任原盘县特区水利电力局技术员;
1984年2月任原盘县特区水利电力局水利股副股长;
1985年7月任原盘县特区水利电力局水利股股长;
1987年9月任原盘县特区水利电力局副局长;
1989年2月任原盘县特区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1990年5月任原盘县特区水电局局长;
1993年4月任原盘县特区副区长;
1999年4月任原盘县副县长;
2002年11月任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秘书长;
2004年5月任六盘水市农业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10年2月任六盘水市水利局党组副书记;
2012年3月任六盘水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4年9月任六盘水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年7月,被免去六盘水市水务局党组书记职务。2019年8月,被免去六盘水市水务局局长职务。
(六盘水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