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交通和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李兴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0-01-03 来源:甘孜州纪委监委 热度:1007℃

日前,经甘孜州委批准,州纪委监委对甘孜州交通和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李兴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兴刚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违反议事规则及报批程序擅自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违规设立并使用“小金库”,未经报批擅自投资设立子公司及参股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李兴刚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挪用资金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甘孜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州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兴刚开除党籍处分;由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