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衢州市委批准,中共衢州市纪委、衢州市监委对常山县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王郁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王郁松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反生活纪律;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王郁松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衢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衢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郁松开除党籍处分;由衢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审查调查期间,王郁松在其撰写的忏悔材料中剖析自己腐败堕落的缘由是初心不正、信仰不纯,被职务升迁的妄念操控了虚空的心灵,以致于公权私用,大搞权钱交易,最终走上犯罪道路,现在后悔莫及、愧疚万分。王郁松表示愧对组织和家人,将拿出自己的勇气和真心,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王郁松简历:
王郁松,男,汉族,1977年10月出生,安徽太湖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08―2001.09 安徽省太湖县北中镇沙河中学教师(1997.09―1999.12安徽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自考本科学习毕业)
2001.09―2004.07 华东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当代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2004.07―2005.07 团中央宣传部新闻报刊处干部
2005.07―2008.01 团中央宣传部新闻报刊处副科级干事、网络宣传处主任科员(2006.10―2006.12借调国家发改委组织部)
2008.01―2014.01 团中央宣传部网络宣传处、媒体宣传处副处长(2009.03―2009.09派驻团重庆市长寿区委驻点指导工作)
2014.01―2014.11 团中央宣传部新闻协调处调研员(2013.05―2014.05挂职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2014.05任区委常委)
2014.11―2014.12 衢州市柯城区委常委、副区长
2014.12―2016.11 常山县委副书记
2016.11―2019.08 常山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9.07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20.01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衢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