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房屋征收局局长张榕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张榕简历
张榕,女,汉族,1970年8月生,四川资阳人,在职大学学历。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4年7月至1996年1月,在资阳市碑记镇初级中学任教;
1996年1月至1996年2月,在资阳市碑记镇党政办工作;
1996年2月至1997年5月,任资阳市碑记镇团委书记;
1997年5月至1997年10月,任资阳市碑记镇党政办副主任;
1997年10月至2001年6月,任资阳市雁江区碑记镇党政办副主任、综治办主任;
2001年6月至2003年5月,任资阳市雁江区碑记镇综治办主任;
2003年5月至2003年12月,任资阳市雁江区碑记镇团委书记;
2003年12月至2006年4月,任资阳市雁江区石岭镇党委委员;
2006年4月至2008年7月,任资阳市雁江区石岭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8年7月至2011年12月,任资阳市雁江区清水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11年12月至2013年1月,任资阳市雁江区石岭镇党委书记;
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资阳市雁江区石岭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任资阳市雁江区临江镇党委书记;
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任资阳市雁江区临江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6年6月至2018年11月,任资阳市雁江区临江镇党委书记;
2018年11月至2019年7月,任资阳市房屋征收局局长、雁江区临江镇党委书记;
2019年7月至今,任资阳市房屋征收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