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上海市纪委在其官方网站上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通报指出,2010年7月至2013年12月间,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以会务费等名义虚列支出,用于接待和购买购物卡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给予局党组书记、局长施海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增强纪律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做到令行禁止。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肃教育,严格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问责,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