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龙游县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党员干部违规借贷典型案例。
1.龙游县林业水利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郑宇峰违规借贷等问题。2011年至2018年,郑宇峰利用担任县河道资源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县水利局副局长等职务便利,多次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吴某、陈某出借资金,并获得高额利息。2018年11月,在违规借贷专项治理行动中,未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借贷情况。郑宇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月,郑宇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2.龙游县林业水利局原主任科员陈荣富违规借贷等问题。2007年至2017年,陈荣富在担任县河道资源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县林业局副局长期间,向多名管理服务对象无息借款,并将部分借款和自己的资金借贷给其他管理服务对象,获得高额利息。陈荣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陈荣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龙游县档案馆主任科员雷建龙违规借贷等问题。2017年6月至2017年9月,雷建龙在担任县档案局局长期间,多次向管理服务对象无息借款。雷建龙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0月,雷建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龙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溪口中队中队长方捷违规借贷问题。2017年至2019年,方捷利用担任县公安局詹家派出所民警、交警大队溪口中队中队长等职务便利,以口头约定月息2分的方式先后向管理服务对象出借资金。2018年10月,在县公安局开展的不规范经济活动专项整治行动中,未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借贷情况。2019年8月,方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衢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