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毕节市委批准,毕节市纪委市监委对黔西县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孔令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孔令文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他人礼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孔令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毕节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孔令文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孔令文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孔令文简历
孔令文,男,布依族,1978年4月生,贵州大方人,大学文化,1997年11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系黔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9年11月30日被终止代表资格。
1997年11月任大方县六龙镇煤管站工作员;
1999年4月任大方县六龙镇团委副书记;
2001年任大方县凤山乡副乡长;
2006年7月任大方县团委书记;
2008年5月任大方县竹园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1年9月任原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2012年6月任原毕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2013年9月任原毕节双山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2015年11月任毕节金海湖新区(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2016年5月任毕节金海湖新区(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分管常务工作);
2018年9月任黔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2020年1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毕节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