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北区通报2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2020-01-20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热度:995℃

1.钦北区板城镇那芳村党支部原书记梁代干在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至2018年,梁代干在协助板城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过程中,不认真审核把关,不及时报停已死亡群众的低保待遇,致使民政部门多发放低保金5023元,造成国家惠民资金的损失。2019年12月,梁代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钦北区大寺镇宿禾村委干部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大寺镇宿禾村党支部书记吴世平、村委会原妇女主任黄少群、村团支部原书记梁德钦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危改补助条件的梁某富获得危房补助金17700元,造成国家惠农政策未能落到实处。2019年11月,吴世平、黄少群、梁德钦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钦州市钦北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