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程品方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20-01-23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2887℃

日前,经中共衢州市委批准,中共衢州市纪委、衢州市监委对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程品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程品方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程品方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衢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衢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程品方开除党籍处分;由衢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审查调查期间,程品方在其撰写的忏悔材料中剖析自己长期以来思想上没有牢记初心使命,行动上执行党的纪律不严,生活中政商关系不清,以致于一步步从小过小错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现在后悔莫及。程品方表示对不起组织和家人,真诚认罪、悔罪,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程品方简历

程品方,男,汉族,1967年3月出生,浙江永康人,大学学历,1985年11月参加工作,199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11―1987.02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1987.02―1997.04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1988.09―1991.07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法律专业大专学习,1993.09―1996.07复旦大学函授经济法专业大学学习)

1997.04―1997.11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科级助理审判员

1997.11―2001.03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

2001.03―2002.03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处副处长、审判员(2001.09―2001.12衢州市委党校第八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2.03―2003.03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2003.03―2003.05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科级审判员、立案庭副庭长

2003.05―2007.03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2001.06―2004.03浙江大学法律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学习)

2007.03―2010.01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审判员(2007.04―2010.01获江西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学位)

2010.01―2011.12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监庭庭长、审判员

2011.12―2012.02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2012.02―2019.10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9.09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20.01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衢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