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贺兰县纪委监委通报1起违规泄露排查疫情信息的典型案例。
2020年1月27日12时许,习岗街道办事处在工作中排查出武汉回宁探亲人员黄某一家三口在贺兰探亲期间一人有发烧情况后,将该情况以《关于上报街道辖区排查疫情人员情况的函》书面上报至县应急管理局值班室。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陆聪在办公桌上看到习岗街道办上报的《关于上报街道辖区排查疫情人员情况的函》,遂想到其侄子也从外地刚回贺兰,为提醒其到社区报到,就将习岗街道办上报的含有黄某一家三口个人信息的函件拍照后发至家庭微信群,导致含有一例未经确认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情况及黄某一家三口个人信息内容的函件在多个微信群及朋友圈多次转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县纪委审查调查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对陆聪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由县应急管理局责令陆聪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通报指出,陆聪身为公职人员,未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违规将疫情排查信息拍照后发至家庭微信群,导致含有一例未经确认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情况及黄某一家三口个人信息内容的函件在多个微信群及朋友圈多次转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提高思想认识,主动作为、扛起责任。在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同时,更要做好社情舆论管控工作,对未经核实确认的信息及公民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做到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县委宣传部、网信办等职能部门要切实强化舆论引导,强化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严防出现可能引发群众和社会恐慌、泄露公民信息的网络舆情。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职尽责,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律依纪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贺兰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