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索县县委批准,索县纪委监委对索县人民医院原院长仲林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仲林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他人礼品和从事营利性活动;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对工程项目未批先建的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将手中的权力作为谋取利益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款。
仲林春身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原则,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经索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仲林春开除党籍处分;由索县监委给予其政务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