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政协原副主席韦桂龙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韦桂龙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已送司法机关处理。
南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原副支队长熊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依据有关规定,熊才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上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原副局长谢剑政收受贿赂,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据有关规定,谢剑政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南宁市中医院原副院长吕安宁在担任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吕安宁被开除公职,其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南宁凤凰纸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助理兼公司办公室主任文克非在担任南宁凤凰纸业有限公司营销部经理、营销一部总监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依据有关规定,文克非被开除党籍,其劳动合同按程序被解除,其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