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钦州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钦州市委批准,钦州市纪委监委对钦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谢显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谢显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指使他人销毁证据、教唆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和收受礼金礼品;违反群众纪律,利用职权长期为恶势力团伙提供保护,编织“保护网”、充当“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安排社会人员看护犯罪嫌疑人;违反生活纪律,长期包养情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公安警察领导干部的特殊权力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人员和公司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送给的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谢显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警察,丧失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执法犯法,把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损害了人民警察形象,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钦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由市纪委监委给予谢显明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谢显明简历
谢显明,男,1970年9月生,苗族,广西资源人,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8.09—1992.07 中南民族大学学生;
1992.07—1995.08 广西人民警察学校教师;
1995.08—1998.08 广西钦州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科员;
1998.08—2000.04 广西钦州市公安局水东派出所副所长;
2000.04—2003.10 广西钦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副主任科员;
2003.10—2004.04 广西钦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二大队副主任科员;
2004.04—2006.08 广西钦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副主任科员;
2006.08—2009.06 广西钦州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2009.06—2013.01 广西钦州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正科长级);
2013.01—2015.02 广西钦州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副支队长;
2015.02—2020.03 广西钦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副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