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楚雄州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1.姚安县前场镇原民政所所长刘发升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刘发升在担任姚安县前场镇民政所所长期间,在落实农村低保政策过程中对农村低保金发放工作监督不力、审核把关不严、动态管理工作不到位,未严格、及时、规范上报农村低保对象死亡人员表册,导致2016年1月至2019年7月期间前场镇6个村委会、1个社区59名农村低保对象在死亡后没有及时停发低保金,违规发放低保金合计73707元。2019年12月9日,刘发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低保金已追缴。
2.武定县白路镇中村党总支书记、村监委主任李学文截留拖欠就业扶贫培训务工补助等问题。2017年至2018年,李学文在担任武定县白路镇中村党总支书记、村监委主任期间,截留拖欠农作物植保员培训务工补助2700元用于村委会日常开支;坐收坐支州县镇脱贫攻坚工作队员交纳的伙食费8220元;未及时上交1户农户交纳的2017年医疗保险金540元,致使该户1人生病住院未能按政策减免医疗费5584元。2020年2月18日,李学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截留的培训务工补助已补发,脱贫攻坚工作队员交纳的伙食费已补存镇农经站账户,未及时上交的医疗保险金已补缴医保账户。
3.南华县龙川镇二街社区二街村民小组长夏林截留侵吞退耕还林种植核桃补助资金的问题。2013年3月,夏林在担任南华县龙川镇二街社区二街村民小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截留侵吞11户农户(含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2011年实施的退耕还林项目种植核桃补助资金共计11031.84元。2020年1月8日,夏林被撤销村民小组长职务,截留侵吞资金已退回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