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报5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

2020-03-26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热度:1208℃

西宁市湟源县和平乡党委原书记祁增林等在村委会选举中履责不力被问责。2017年12月15日,西宁市湟源县和平乡茶汉素村村委会选举工作中,和平乡党委原副书记谢永武在明知被选举人得票数未过半数的情况下,擅作主张将无效票确定为有效票,并改动选票总数,使被选举人违规当选。祁增林作为乡党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知晓无效选举的问题后未及时纠正,事后也未向上级报告,致使无效选举当选的村委会主任和村委会委员履职近两年。村党支部书记陈永文对违反选举程序的行为默认,未履行选举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违反选举程序问题负直接责任。2019年8月,祁增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谢永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陈永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该村委会已于2019年11月按有关程序改选。

海西州乌兰县环保和林业局党委书记李广社等因本单位干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2016年至2018年,时任海西州乌兰县希里沟镇林业管护站站长李开政、查查香卡管护站站长拉伊根本利用职务便利,连续多年冒领、截留、侵占公益林管护费并非法占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县环保和林业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时任局党委书记李广社负主要领导责任,公益林办公室主任薛峰负重要领导责任,局纪委书记安小存负有监督责任。2019年9月,李广社、安小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薛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果洛州班玛县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力多名领导干部被问责。2018年,果洛州班玛县总投资8809.33万元的易地搬迁、危房改造等十类扶贫项目进展缓慢,滞留资金6393.33万元。2019年5月,因履责不力,班玛县副县长马丹珍、罗宏霖、县扶贫开发局局长李秀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财政局局长唐以贵、县扶贫开发局局长欧智卓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长刘正伟、县委组织部部长邓海平、副县长阳海涛、县林业局局长方应忠被诫勉谈话。

海东市民和县满坪镇党委书记李国栋等因实施民生领域项目履责不力被问责。2015年至2017年间,满坪镇满坪村在实施家庭牧场项目过程中,随意将项目分配给无修建地点的三个社长,致使5万元项目资金被套取;在实施危房改造项目中监督不力,致使两户村民重复享受危房改造项目补助款6万元;在识别贫困户工作中不精准,将有车有商铺的一农户纳入贫困户,并在全县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重新复核时提供无车的虚假证明材料。2019年9月,镇党委书记李国栋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镇长马玉明、祁奋勇作为分管领导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镇长张庆鸿、副镇长骆春明、武装部长崔文和因审核把关不严被诫勉谈话,镇纪委书记赵世学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被诫勉谈话。

玉树州称多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次成等在实施造林项目中履责不力被问责。2018年4月,称多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实施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项目过程中,部分标段违规招投标,存在先开工后招标的问题。2019年12月,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次成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林业站站长江永松保因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被诫勉谈话。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以上被问责的领导干部,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有的无视组织纪律拿基层政权建设当儿戏,有的管党治党宽松软致使本单位干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有的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力致使国家扶贫项目无法及时落地,有的向基层传导从严管党治党的压力不够致使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必须严肃问责。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决扛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抓好责任落实;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不能当甩手掌柜,要心中有责,把党的领导体现到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中,做管党治党的书记,真正担负起管党治党的首责、主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专责,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协助同级党委(党组)开展问责工作,特别要抓住“关键少数”尤其是一把手,对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严肃问责,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把自己摆进去,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真正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好、落实到位。

中共青海省纪委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