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龙岸镇人大副主席李运松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5年11月,李运松在兴洞屯屯级评议及平石村村级评议会上,未正确履行审核把关职责,致使不符合条件的李×会户被评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并领取了上级扶贫补贴资金共25476.80元(目前李×会已将违规所得退还)。2020年1月,李运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宝坛乡拉郎村党支部书记蓝安灵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7年4月至6月,蓝安灵在村级组织的申请危房改造评议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在明知蓝X玉户家庭成员中有公职人员的情况下,仍在相关申报材料上签名认可,致使不符合条件的农户违规获得农村危改补助金10000元。2020年1月,蓝安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罗城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