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0-04-03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075℃

为加强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要求,近日,萍乡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4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萍乡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私设“小金库”并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问题。2011年至2014年,萍乡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私设“小金库”并从中多次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共计68.5万元,时任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副处长何ĝS、财务科出纳黄秋华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两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1月,何ĝS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秋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湘东区峡山口街副科级干部刘波、土地城建办主任李德萍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和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时任峡山口街维稳信息督察员刘波、土地城建办主任李德萍违规接受工程承建商的吃请和娱乐安排,并收受烟酒等礼品。李德萍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0月,刘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德萍受到留党察看二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相关违纪款物予以收缴。

芦溪县住建局原人防股股长李学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9年,李学春利用职务便利,多次违规收受开发商的礼品、礼金共计9.069万元。李学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月,李学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相关违纪款物予以收缴。

上栗县住建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曾宪茶违规报销费用和套取资金问题。2018年至2019年,曾宪茶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类费用共计3.4512万元,违规套取3.91万元用于购买礼品。2019年12月,曾宪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相关违纪款物予以收缴。(萍乡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