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百色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市委批准,百色市纪委监委对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黄美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美逢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接受案件当事人的旅游安排;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执法犯法、以案谋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力干预司法,在案件审判及执行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严重损害司法机关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黄美逢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美逢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黄美逢简历
黄美逢,女,壮族,1967年8月出生,广西田东县人,大学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07—1992.04 广西田东县人民法院书记员;
1992.04—1995.07 广西田东县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5.07—1999.06 广西田东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平马法庭副庭长;
1999.06—2001.03 广西田东县人民法院平马法庭庭长;
2001.03—2006.07 广西田东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06.07—2006.09 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2006.09—2010.08 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0.08—2010.09 广西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2010.09—2020.02 广西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