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上级查出我分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敷衍了事,整改不彻底,留下隐患和‘尾巴’,现在很后悔,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从中吸取教训,不犯同样的错误。”勐海县打洛镇副镇长、镇财政所所长丁朝霞,在纪委工作人员对她开展诫勉谈话说后悔地说。
经查,2019年8月,勐海县财政局成立扶贫专项检查组对乡镇及相关行业部门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打洛镇存在3个需要整改的问题。2019年9月,打洛镇按要求上报了整改情况。2020年3月初,勐海县纪委监委按照《勐海县财政局2019年扶贫检查问题清单》到乡镇实地检查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发现截至2020年3月3日,打洛镇仍有2个问题未整改到位。一是工程质保金尚未支付完毕,涉及金额18524.6元;二是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结余农经站11000元,未报请财政收回。2020年3月27日,经勐海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察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勐海县打洛镇副镇长、镇财政所所长丁朝霞诫勉谈话问责。
【执纪者说】
丁朝霞作为副镇长、镇财政所所长,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按照要求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致使对问题整改不彻底,应支付工程质保金没有及时支付、应退回财政的资金没有及时退回,丁朝霞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希望广大基层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引以为戒,在工作中认真履职,切实做到勤政务实。(纪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