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遵义市委批准,遵义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黔阳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遵义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黔阳简历
李黔阳,男,汉族,1964年12月出生,贵州余庆人,大学学历,1981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10月至1986年1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服役;
1986年1月至1986年8月,退伍待安置;
1986年8月至1997年1月,任贵州省某基地某厂公安干警;
1997年1月至1998年12月,任贵州省某基地公安处治安科副科长;
1998年12月至2000年1月,任贵州省某基地公安处治安科科长;
2000年1月至2000年11月,任贵州省遵义市公安局教场坝分局党委委员;
2000年11月至2001年10月,任贵州省遵义市公安局教场坝分局党委委员、正科级侦查员;
2001年10月至2004年11月,任贵州省遵义市公安局教场坝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04年11月至2008年8月,任贵州省遵义市公安局汇川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08年8月至2011年10月,任贵州省遵义市道真自治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1年10月至2015年7月,任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2015年7月至2016年2月,任贵州省遵义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2016年2月至今,任贵州省遵义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遵义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