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宿迁市泗阳县卫生监督所党支部书记林其胜公款送礼问题。2013年中秋节期间,泗阳县卫生监督所党支部书记林其胜用公款购买价值4000余元礼品送礼。泗阳县纪委给予林其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党支部书记职务。
2.宿迁市泗阳县国税局个别工作人员向企业乱摊派问题。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宿迁市泗阳县国税局第二分局税源管理二股股长胡勇、稽查局科员庄召正,向企业乱摊派。泗阳县纪委给予胡勇、庄召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宿迁市沭阳县地税局个别工作人员向企业乱摊派问题。2013年4月,宿迁市沭阳县地税局科员钱奎,向企业乱摊派,并收取回扣。沭阳县地税局给予钱奎行政降级处分,并调离原岗位。
4.宿迁市宿城区龙河镇副镇长许尔钧工作失职问题。2012年至2013年,宿迁市宿城区龙河镇副镇长许尔钧工作失职,造成14户业主入住近一年却无电使用。宿城区纪委给予许尔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江苏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