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恒生银行前高级客户经理冒签及伪造文件,挪用客户逾1400万元,被判入狱3年8个月。恒生银行前高级客户经理周浩权(34岁)于2007年5月至09年1月,藉冒签及伪造文件,动用5名客户的资金投资高风险产品;又擅自提取或转帐客户的金钱到胞妹户口,承认6项盗窃及3项洗黑钱罪,其余15项欺诈或盗窃罪则由法庭存档。
法官判案时斥责被告滥用职权,严重违反诚信。法官不接纳被告求情时说工作压力大才犯案,认为被告贪婪,考虑到他认罪,判入狱3年8个月。
香港恒生银行前高级客户经理冒签及伪造文件,挪用客户逾1400万元,被判入狱3年8个月。恒生银行前高级客户经理周浩权(34岁)于2007年5月至09年1月,藉冒签及伪造文件,动用5名客户的资金投资高风险产品;又擅自提取或转帐客户的金钱到胞妹户口,承认6项盗窃及3项洗黑钱罪,其余15项欺诈或盗窃罪则由法庭存档。
法官判案时斥责被告滥用职权,严重违反诚信。法官不接纳被告求情时说工作压力大才犯案,认为被告贪婪,考虑到他认罪,判入狱3年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