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忻城县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忻城县委批准,忻城县纪委监委对忻城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蒋光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蒋光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接、结算工程款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严重,涉嫌犯罪。
蒋光吉作为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大搞权钱交易,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恶劣,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忻城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蒋光吉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蒋光吉简历
蒋光吉,男,瑶族,1962年2月出生,广西宜州人,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12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本科学历,忻城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
2003.03—2003.12 忻城县经贸局局长;
2003.12—2004.09 忻城县经济贸易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4.09—2006.08 忻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2006.08—2014.03 忻城县财政局局长(其间:2011.11—2014.03 忻城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4.03—2015.02 忻城县财政局主任科员,忻城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5.02—2018.09 忻城县财政局正科级干部,忻城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8.09— 忻城县财政局原正科级干部(已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