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凉山州委批准,州监委对喜德县政协原副主席陈铭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陈铭法律意识淡薄,在初核期间,安排他人出具虚假凭证,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坐收坐支罚没款、挪用公款购置公务用车、挪用公款为其他公司验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挪用、侵吞经济适用房款购买理财产品和股票。
陈铭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财经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挪用公款犯罪、贪污犯罪、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会议研究并报凉山州委批准,决定给予陈铭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