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眉山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洪雅县委原常委、县政府原副县长、四川洪雅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杨曲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曲冰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钱财,非法占有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家风不正,利用职权为其亲属谋取巨额利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贪图享乐,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摊派费用;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亲清不分,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严重破坏当地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批、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索取巨额财物。
杨曲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眉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曲冰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