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何某某在任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工作片长及黄石镇挂职副镇长期间,非法收受他人贿赂4.4万元。经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日前作出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何某某在任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工作片长及黄石镇挂职副镇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村民和被拆迁户在“两违”建设及拆迁房屋认定上谋取利益,共收受人民币440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何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退清违法所得款,同时为公安机关抓获毒犯曾某提供线索,具有立功表现,据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