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20-09-28 来源:酒泉市纪委监委 热度:980℃

1.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法制大队民警周相君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5年至2017年,周相君在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工作期间,3次收受他人赠送的礼品,共计1500元。周相君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0年6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2.玉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李拥军违规接受他人宴请问题。2020年3月,李拥军在任玉门市赤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期间,受其朋友请托,将朋友经营的挖掘机介绍给赤金镇辖区内某公司租赁使用,并接受朋友的宴请、娱乐活动。2020年7月,李拥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金塔县三合学区主任殷国辉违规操办丧事问题。2018年10月,殷国辉借操办其父丧事之机,违规收受三合学区38名教职工、2名学区食堂承包人礼金共10600元。殷国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5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收受的礼金已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