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0-09-28 来源:南粤清风网 热度:978℃

中秋、国庆将至,为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佛山市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禅城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甄耀台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等问题。2016年至2018年中秋、春节期间,时任禅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甄耀台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合计3万元。甄耀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月,甄耀台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主动上交违纪所得。

二、南海区大沥镇河东社区党委委员何志文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08年至2018年,何志文任大沥镇河东社区居委委员、党委委员期间,先后39次在中秋、春节等节点收受辖区内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红包礼金共计9万元。2019年7月,何志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三、顺德区公安局监管大队第一中队队长黄志源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8年3月至4月,黄志源接受曾因涉嫌犯罪被羁押的张某宴请。2018年中秋节前,黄志源再次接受张某宴请并收受其赠送的红包礼金800元和价值200元的月饼券。黄志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月,黄志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四、高明区明城镇崇步学校原党支部书记、校长谭文昌违规报销个人餐费、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2012年8月,谭文昌任崇步学校校长后,在该校设立“小金库”。2018年12月,谭文昌将其个人两次消费的餐单共1661元从“小金库”中报销支出。2019年7月,谭文昌以电话费名义向包括其本人在内的8人发放补贴共计6000元,该笔费用从“小金库”中支出。2019年12月,谭文昌被免去崇步学校党支部书记职务并被解聘校长职务。2020年6月,谭文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主动上交违纪所得。

五、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欧万昌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2年至2014年,欧万昌任西南街道党工委委员期间,每年中秋、春节前,先后5次收受时任西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吴伟标(另案处理)赠送的红包礼金共计1万元。2012年至2015年,欧万昌多次让吴伟标帮其购买酒水和支付接待餐费共计约9万元,并将费用在西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账报销。2020年8月,欧万昌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主动上交违纪所得。

(佛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