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纪委监委对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武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武勇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漠,为掩盖其违纪违法问题,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提拔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正确履行职责,要求下属违规行使职权;生活腐化堕落;滥用职权,违规决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对其涉嫌的其他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武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武勇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南平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此前,已终止武勇的南平市第五届人大代表资格。